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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去年11月21日,本报发起寻找“最美消费维权义工”活动,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湖州市“最美消费维权义工”推荐表。评选活动启动当日即受到社会热烈响应,热心消费维权事业、长期在消费维权一线奋战的人物事迹推荐纷至沓来。评选委员会经评审,提出初评候选人名单,在市消费维权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社会公开投票后,根据投票结果确定了2014年度十位全市“最美消费维权义工”名单。现展示如下。
凌芸(凤凰街道青塘社区)
加入消费维权义工队伍6年多来,她担负起社区消费维权的重担,以维护社区消费者权益为己任,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办实事。
市消保委在青塘社区成立消费教育学校后,她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各项消费教育活动,每年邀请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为居民开展消费教育授课活动。还在社区的宣传栏、黑板报上张贴一些消费维权知识、相关法律法规海报,为居民提供消费方面最新的动态,倡议科学消费,引导居民合理消费。
她主动参加市消保委组织的各项活动,配合消保委完成各项消费调查、消费体验,如供电、供气行业消费体验、食用油安全消费调查、银行服务业消费体验等,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可行性意见。
同时,她还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开展消费调解。去年,她成功调解了5起消费纠纷。
高云(长兴意蜂蜂业科技有限公司)
自2011年被长兴县消保委聘为消费维权义工以来,她“义”字当先,常常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,开展消费维权、消费教育宣传等工作,从不计较个人得失,乐意为消费者服务。
3年多来,她坚持每周安排一定的时间开展公益性活动。尤其是她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,总结出了蜂蜜“一看二闻三尝”的简易感观鉴别法,利用一些简单、容易操作的小仪器进行小实验,让消费者能简单、直观地分辨出真假蜂蜜的不同之处。
为了让更多的人掌握这一方法,她在社区、学校、企业、农村以及每年的“3?15”活动现场等处进行宣讲演示,受到了大家的欢迎。截至目前,已有2万余名消费者观看了她的演示,并基本掌握了真假蜂蜜的识别。
朱晓瑜(湖州银东购物中心有限公司)
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她积极配合吴兴区消保委宣传《消法》等法律法规,参与组织成立了银泰城消费者监督联络站,开通了咨询服务热线,随时随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。
作为银泰城的联络员,对于消费者提出的问题,她都会一一给予答复,如果涉及到棘手的问题,也会及时与其他各行业的联络员相互沟通,寻求解答。她还将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下来,做成案例集,给员工做宣导,以便更加迅速、正确地处理好与消费者的问题,减少纠纷、投诉,更大程度地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。
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她时常对店铺进行监督检查,特别关注餐饮商铺。工作之余,她喜欢当义工,帮街坊邻居收集有关各种消费维权方面的问题,向消保委反馈。
冯菲(德清县武康镇祥和社区居委会)
她于2011年主动报名加入德清县消费维权义工队伍。一直以来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积极参加县消保委组织的各项消费维权活动,尽职尽责,竭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自成为消费维权义工以来,她不断加强学习,主动了解消费维权法律法规,主动向老同志取经,向典型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养。同时,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知识,发放宣传资料。
她积极参加食品生产、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生产、经营活动检查;参加消费维权现场宣传活动,提供消费咨询,受理消费投诉,发放维权资料;参加消费调查和体验活动。截至目前,她已参加各类消费维权活动22场次,配合开展消费调查和体验6次。
楼祖安(长兴个体经营户)
自2011年被聘为消费维权义工以来,他虚心接受县消保委的有关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培训,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,积极为社区居民进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,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活动。老楼从事消费维权工作多年来,经常收集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、典型维权案例、疑难案件咨询记录,认真总结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经验与不足。
他还创办了第一家社区消费维权工作室――老楼消费维权工作室,常常放下手中的经营,从不计个人得失,乐意为消费者服务,在社区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4年来,他免费为近万人次提供《消法》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30余万元。
2011年、2012年,他分别被省消保委评为全省消费维权优秀义工,2013年被省消保委评为“浙江省消费维权人物”。
邱旭平(湖州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
公司双林分公司)
作为一名消费维权义工,他重视日常学习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,积极参与消费者维权类公益活动。
结合微信传播速度快、点击人员多的特点,他通过自建消费警示微信平台,将时下消费领域容易出现的问题、遇到的困难、常见的误区进行剖析警示,提醒消费者做好消费维权工作。他还通过使用qq群联系的方式,与广大经营者进行交流互动,对其进行普法教育,从源头上减少消费侵权事件。
他充分利用事务所工作人员的身份,与生产型企业进行交流沟通,协助市场监管人员做好抽检、调研等工作。每季度,他都会与其他消费维权义工一起,走遍双林镇的各大超市,对5个大类38个小类的商品、食品进行价格比对,为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参考,给予消费者合理的消费建议。
杨冬林(安吉牛娃子通讯器材经营部)
“牛娃子”杨冬林管闲事是出了名的,除了助人为乐,同时他还爱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情。2014年春节,他从县城回村,发现村里一家小店被批发商“忽悠”,进了一批即将过期和已经过了保质期的副食品。详细了解情况后,杨冬林主动帮忙,先帮助老板整理好了这些副食品,然后送至供货商处进行更换或处理,避免了该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,也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在农村,一些农民关于消费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,消费维权知识欠缺,加之投诉成本高,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往往只会忍气吞声。杨冬林利用修钟配锁走乡串户的时机,一方面宣传消费知识和相关法律、法规,告诉广大消费者什么权益该得到维护,另一方面为农村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,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张伟华(浙江水乡人律师事务所)
他秉持以所学所能奉献于社会之精神,一直热心从事各类社会公益活动,尤其是自2012年律师执业以来,热衷于各项消费者维权类公益活动,积极投身南浔区消保委组织的维权义工行动。
他常年坚持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网络法律咨询,咨询内容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消费热点。通过建立qq群、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,提供涉及消费者的法律咨询,为群众排忧解难。积极带动本所律师组成团参加“3?15”大型咨询服务,发放消费类法律宣传资料,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。同时,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特长,为南浔区消保委当好参谋助手,协助处理重大疑难消费纠纷。
遇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,他主动接受消保委的指派,担任公益诉讼代理人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张建民(安吉退休干部)
今年78岁的张建民老人,坚持义务普法20多年,共收集整理、编写了48本法制宣传讲稿和10多本专门针对教师、学生和村民等不同对象的讲课提纲,讲稿累计超过50万字。
20多年来,他几乎走遍了安吉县所有的角落,在全县乡镇、社区、中小学校、企事业单位作各种宣传讲座,向广大群众和学生讲解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开展宣传授课1300多场次,受教育人数达26万多人。“想要给别人一杯水,自己先要有一桶水”。于是,他买了很多法律教科书,对法律知识进行自学,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去请教法官和律师。讲课时,他坚持以案说法、以理服人、真情沟通三项原则,根据不同的对象、特点、内容,做到因人制宜、寓教于乐。这些年来,他还受聘担任了县普法讲师团成员、消费维权讲师团讲师等社会职务。
杨慧芳(德清县中小学生实践教育中心)
作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中心的一名教师,她一直致力于培养学生“生态消费”的理念。
为了更好地给学生上生态消费教育课,她不辞辛劳收集教学资料,到15家低碳联盟企业上门请教生产工艺,获取产品样本,和企业技术人员探讨改进设想,并争取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消保委等的指导和帮助。
为了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生态消费、保护环境的重要性,她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、校园广播、学校宣传栏等形式宣传生态知识,让环保、低碳的理念入脑入心,并落实到行动中去,在全校营造“生态学校”的氛围。如今,实践中心的生态农业园正在扩建改造,她又开始为实践教育中心建设“生态消费教育馆”出谋划策,让更多的学生受益,将“生态消费”的教育理念传入千家万户。